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《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教资字〔2017〕1号)的有关要求,北京市2017年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:
2017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、小学教师资格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采取申请人网上填报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、现场受理确认材料的方式进行。工作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网报时间
春季:
1.3月21日—25日(周二至周六),每天7:00—24:00;
2.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《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教资字〔2017〕1号),“春季国考成绩公布时间在6月20日左右,各认定机构须为春季国考合格者开展春季认定受理工作”,2017年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增加一次认定,网报时间为6月21日—25日(周三至周日),每天7:00—24:00;
秋季:
9月12日—16日(周二至周六),每天7:00—24:00;
网上填报信息请登陆“北京市教师资格网”(
http://www.bjtcc.org.cn)。
二、现场受理时间
申请认定幼儿园、小学、初级中学、高级中学、中等职业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时间:
春季:
1.3月29日—31日(周三